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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督导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3日  点击数: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思想政治工作“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建设成果,推进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质量提升,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经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范围和内容
督导检查范围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政管理部门和教辅单位。督导检查内容如下:
(一)思想政治工作方面
检查《中共唐山学院委员会思想政治工作“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建设方案》(以下简称“综合改革建设方案”)落实情况、《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任务台账(以下简称“任务台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有建设任务的各相关部门2021年工作的新进展、创新成果和工作亮点。
检查各院系部思想政治工作“十大育人体系”建设情况。
(二)意识形态工作方面
按照学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和“三清单四机制”,检查各单位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情况,以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三)党史学习教育方面
根据《中共唐山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精神,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情况。
二、督导检查形式和时间
督导检查以查阅工作总结、实地检查档案材料两种形式进行。
(一)提交工作总结
1.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校属各单位按照“综合改革建设方案”(党字〔2020〕32号)、“任务台账”的安排部署和责任分工,对2021年“三全育人”工作开展情况和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其中有责任分工的部门和单位,要对照责任分工撰写总结材料,重点汇报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创新成果和工作亮点,对未完成的工作要进行报告,并分析原因,做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各院系部围绕“十大育人体系”,重点汇报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工作中的特色亮点。
校属各单位无论是否有分工,都需要汇报本部门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汇报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各类文化体育活动、日常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等渠道,对所属教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情况。
2.意识形态工作方面。校属各单位按照党字〔2021〕93号文中的“责任任务清单”分工,对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所有单位、部门的总结中,都要包含对本单位、本部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的内容。
3.党史学习教育方面。校属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的部署,对党史学习教育进行总结。总结材料应包含以下六方面内容:开展专题学习情况、加强宣传教育情况、组织专题培训情况、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情况、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以及特色亮点工作。
以上3方面总结综合形成1份材料,标题统一命名为:《XX(部门、单位或党组织名称)2021年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总结》。提倡“短实新”文风,各单位各部门对照责任任务分工,简短精炼、直截了当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果,杜绝穿靴戴帽、空话套话。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12月10日下午5:30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总结报党委宣传部615室。
(二)开展实地检查
12月上旬,专项督导检查组将开展实地检查。专项督导检查组由党委宣传部牵头成立,全面检查各二级党组织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抽查相关党政管理部门和部分教辅单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实地督导检查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检查工作同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薇,联系电话:2792308(2308)。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23日